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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函〔2018〕14号)石家庄市鹿泉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2  浏览次数:626
核心提示:鹿政函〔2018〕14号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区

 



 

鹿政函〔201814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鹿泉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二届十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201842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

      

 

 

加快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53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地在我或从外地迁入且在我纳税的拟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

二、工作思路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度推进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大力培育拟上市企业群体,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总体目标

2018年开始,全区每年力争推进2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动态保持在20家以上。至2020年末,力争实现全区挂牌上市企业总数15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部纳入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进行培育。

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加强与股权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高水平、高规格的企业上市培训活动组织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到先进地区和企业实地考察学习,成立“企业家联谊会”,定期举办经验交流活动,引导企业负责人进一步解放思想,调动上市积极性,增强上市业务操作能力,切实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以上活动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区金融办牵头,工信局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西北物流区单位配合

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建立区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各乡镇(区)和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在不同行业领域遴选一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示范带动性强、成长性高的企业,纳入全区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推荐入库企业全部挂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孵化板进行培育。对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区别企业不同特点和上市进程,实行分类指导和全过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金融办牵头,工信局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农牧局,各乡镇,开发区、西北物流区单位配合)

(三)做好融资和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驻鹿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发放信用贷款等方式,对列入全区后备上市资源库的企业优先给予金融支持。区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和鼓励创新创业基金等专项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大力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和初创期、孵化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推进其挂牌上市。(区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局、金融办、人行鹿泉支行、开发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优化企业上市市场环境。对进入上市程序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高效服务。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需办理的房地产权初始登记、过户等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土、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对于个别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后备上市企业在上报首发申请材料过程中,需开具的税务、工商、劳动保障、房管、规划、环保、公安、消防、质监和安监等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相关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符合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企业提出申请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尽快予以办理税收减免或其他优惠事项。金融办要严格筛选一批信誉高、实力强的上市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收费,向我区后备上市企业宣传和推荐。(区金融办、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质监局、安监局、人社局、消防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保障措施

(五)落实奖励政策。注册在我区的拟挂牌上市企业,区分挂牌上市的资本市场板块,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分阶段给予不同额度资金奖励。(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农牧局配合

1. 拟在境内外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奖励50万元,申报材料经证监会受理后给予奖励350万元,上市成功后给予奖励400万元

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版)挂牌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奖励50万元,挂牌成功后给予奖励150万元;

3. 企业在石交所主板挂牌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 对我区已挂牌上市企业成功转板的,奖励其相应板块奖励资金差额部分;

5. 对注册在我区的企业通过借壳上市,视同首发上市,享受同等资金奖励;

6. 对外地上市企业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企业,享受同等资金奖励。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主管金融、工业和科技工作的副长任副组长,金融办、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农牧局、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文体旅游局、人社局、公安局、法院,各乡镇(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简称区上市办),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上市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召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由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企业上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上市办每年要制定并及时更新重点培育企业帮扶责任分解表,每家企业都要明确分包单位和分包领导,各分包单位要跟踪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上市进程,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区上市办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区上市办要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和乡镇(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体系。

本意见自201811日起执行。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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